技能人才评价是技能人才培养的“风向标”,是技能人才配置的“定位器”,是统一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的“度量衡”。在国家开展职业资格改革、取消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大背景下,什么是新职业?职业分类?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职业技能等级分几级?如何认定?对政府、企业、技能劳动者有何影响?具体工作怎么样开展?这些都是大家非常关心的话题。
职业是指从业人员为获取主要生活来源所从事的社会工作类别。根据中国职业规划师协会的定义:职业=职能X行业。
根据中国职业规划师协会定义:职业包含十个方向(生产、加工、制造、服务、娱乐、政治、科研、教育、农业、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把我国职业划分为由大到小、由粗到细的四个层次:大类(8个)、中类(66个)、小类(413个)、细类(1838个)。细类为最小类别,亦即职业。8个大类分别是:
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这中间还包括5个中类,16个小类,25个细类。第二大类: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这中间还包括14个中类,115个小类,379个细类。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这中间还包括4个中类,12个小类,45个细类。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这中间还包括8个中类,43个小类,147个细类。第五大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这中间还包括6个中类,30个小类,121个细类。第六大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这中间还包括27个中类,195个小类,1119个细类。第七大类:军人,这中间还包括1个中类,1个小类,1个细类。第八大类: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这中间还包括1个中类,1个小类,1个细类。
职业是参与社会分工,利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获取合理报酬,作为物质生活来源,并满足精神需求的工作。
进入21世纪以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产生,新职业也随之不断产生并发展,国家层面上予以认可、规范的新职业发布制度应运而生。
新职业是指在经济社会中已经存在,有一定规模从业人员,具有独立从业技能,但是暂未收录到职业大典的职业。同时,这些新职业也是符合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方向,具有产业引领作用和劳动力市场带动作用的职业。新职业的发布,对于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增强对新职业从业人员的社会认同度等,都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新职业的建设和规范与其他职业一样,需要政府、市场与社会长期一起努力。目前,我国新职业技能标准和管理体系的构建还处于起步阶段,要一直完善,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劳动者保障提供基础。
职业技能标准是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职业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提出的综合性水平规定。它是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评价的基本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实施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基础,是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制定的依据,是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和引导职业教育培训方向的重要参考。
当今社会职场竞争非常激烈,职业技能证书是职场的“敲门砖”。为了缓解结构型就业矛盾问题,为早日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和人才支持。在政策红利和广阔的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下,浦业教育积极做出响应国家政策和两会精神,开展公办中职院校联合办学,推出中职IT教育新模式——“3+2”学制分段式办学项目。为了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浦业教育创新人才教育培训模式,积极探索“1+X”证书制度,学历+技能双重认证,在互联网+学院及学科建设、课程教学体系建设、师资培训、学生岗前实训、人才认证、就业创业等方面与院校深度合作,培养出一大批契合社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
职业资格是从事某一职业所需的专业相关知识、职业技能和工作上的能力的基础要求,分为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
对准入类职业资格,继续保留在目录内。对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要依法依规转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对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要逐步调整退出目录。2019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39项职业资格,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8项(准入类35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是指:由企业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合乎条件的用人单位 可结合实际面向本单位职工自主开展,或按规定面向本单位以外人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合乎条件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可依据市场和就业需要,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
职业技能等级,大体上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企业可根据自身的需求,在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内划分层次,或在高级技师之上设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行目录管理,向社会公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包括企业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两类。
企业中,中央企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进行遴选,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由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工作支持、兑现相应待遇并进行监管;其他用人单位由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遴选。
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进行遴选。经遴选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②技工院校:可对本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其中技师学院可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技能等级认定。
随着职业资格改革深入,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大幅度减少,作为技能人才评价的主要方式,职业资格评价已难以满足技能劳动者需要,亟需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并做好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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